| ☆让我们一起遵守规则!! 再造中国人美好的新形象! ☆扔垃圾的方法 横滨市的垃圾排出量伴随着人口的增加而逐年递增,这样下去的话就必须增添处理垃圾的设备和进行垃圾处理场改造。为此,横滨市提出要在2010年将垃圾排出量减少至2001年度的30%的目标。减少垃圾、废物利用、形成循环型的管理和使用,创造良好的街道环境已成为当务之急。 作为在横滨市居住的中国人,我们也有责任关心这些举措并积极参与和行动。但是,近年,一些中国人不遵守扔垃圾的规则和要求,垃圾不分类,不遵守扔垃圾的时间和日期,生活垃圾、电器制品、粗大垃圾等随意丢弃。其中有不了解情况的,但更多的是缺乏作为市民的自觉遵守法规法律的意识,这不仅因为个人的行为破坏了周围的生活环境,更严重的是,将我们代代居住在横滨市的中国人辛辛苦苦营造的“中国人勤勉、喜欢整洁、亲切和蔼”的形象遭到严重的损坏。为此,我们呼吁大家:严格遵守法律法规、再造中国人美好的新形象! ●家电制品:电视、冰箱、电脑等有电器制品零售店回收再利用。 ●粗大垃圾:床・桌子・自行车等大型垃圾。 ①请与居住区域的粗大垃圾接待中心联络(例:中区,电话0570-045-130)确认回收日期。 ②处理大垃圾所需费用请到邮局或便利店交付。将请收据贴在垃圾上,在回收日早8点以前搬放到指定场所。 ●其它:有关其它类型的垃圾,请向居住区域的环境循环局咨询。(例:中事务所,电话621-6952)详细事宜请上网查询。横滨市环境局中国语网站: http://www.city.yokohama.jp/me/pcpb/foreign/dashikata/c.html 如乱扔垃圾,按照日本法律,将受到5年以下的拘留刑法,或者1000万日元以下的罚款 处理。一般地按其情节轻重将受到5到50万不等的罚款处理。 再说,中国在2007年6月4日颁布了《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》,此法将在今年7月1日 起实行。《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》规定,市民及各企事业单位必须缴纳政府规定的垃圾处理费用,垃圾要扔到指定场所,必须遵守回收时间及垃圾分类处理。如违反此法,个人将受到200元人民币(大约相当于3000日元左右),企事业单位违法,将受到5000元人民币(7万5000日元)以上5万元人民币(75万日元)以下的罚款处理。 香港在2003年6月颁布了《定额罚款条例》,随意丢弃垃圾要受到1500港元(相当于2400日元)的罚款。 我们在此强烈呼吁所有在日华侨华人,应尊重居住国的风俗、遵守居住国的法律,共同创建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! 再造中国人美好的新形象!
ゴミの不法投棄は日本の法律により、5年以下の懲役または、1000万円以下の罰金が科せられます。一般にポイ捨ては5万円から30、40、50万円の罰金に処せられます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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